关于启动全国家庭教育普及计划的通知
各培训基地、有关合作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与家庭教育的重要系列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九部委《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相关精神,促进全国家庭教育工作的交流和资源共享,推动全国家庭教育事业的新发展,经研究,拟开展全国家庭教育普及计划(以下简称普及计划)。
一、工作目标
普及计划借助全国知名家庭教育研究专家力量,利用个培训基地良好的家庭教育普及基础,依靠国内各界专家学者,广泛发动学校、社区、家长共同参与,利用3~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1千所家庭教育指导站(家长学校)、培训1万名高级家庭教育指导师、编写20本家庭教育指导教材,开展3万场公益讲座,培训100万人次合格家长,切实推动全国各培训基地家庭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形成巨大的辐射和带动效应。
二、工作任务
1、依靠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等高校及研究机构的著名家庭教育专家学者,借鉴北京稼轩教育科技研究院《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能力标准及鉴定评审体系》(附件1,版权号:国作登字-2020-A-01042896),组织家庭教育指导师的培训工作。
2、依靠国内各类学校、学术组织,发动广大教师、社区工作者、家长参与,开展家庭教育课题研究和实践工作,对优秀的课题成果集册出版,形成国内具有实践指导意义的家庭教育教材和工具书。
3、在有资源的地区或社区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利用当地资源创造条件,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和个案指导服务,做好面向一线教育者和家长的家庭教育知识普及和辅导。
三、家庭教育普及计划内容
1、发展心理学基础理论与案例分析。
2、家庭教育学基础理论与实践指导。
3、家庭教育社会学。
4、新婚期及孕期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及策略。
5、O-3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及策略
6、3-6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及策略
7、6-12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及策略
8、12-18岁年龄段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及策略
9、特殊儿童、特殊家庭及灾害背景下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及策略
10、家校社共育理论研究与实践。
11、父母自我学习与成长。
12、亲子沟通与素质教育
13、多元智能理论与潜能开发
14、生涯教育与辅导(生涯教育、目标管理、计划管理、时间管理)。
15、学习力提升与思维训练。
16、人际交往教育与能力培养。
17、环境适应与抗挫抗压教育。
18、情商与心理健康教育。
19、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
20、青春期性教育与爱情教育。
21、法制教育。
22、财产观与理财教育。
23、生命教育。
24、安全教育。
25、家庭教育个案剖析。
四、组织机构
主办机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北京稼轩教育科技研究院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各培训基地
五、工作程序
1、普及计划设立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查年度计划,听取计划进度汇报,监督计划落实。
2、普及计划设立秘书处,秘书处设立在北京稼轩教育教育科技研究院,负责拟定年度计划,组织各项计划实施,协调支持各地指导站工作。
六、普及计划拟聘请师资力量
1、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师资(附件2)。
2、家庭教育课题评审专家(附件3)。
七、家庭教育指导站(家长学校)申报条件
1、有独立的法人资质;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人员;
3、有开办家庭教育所需的师资。
八、普及计划活动经费说明
1、普及计划本着公益性要求,除本方案中明确的收费事项外,不得另外增设收费项目。
2、家庭教育指导师培训收费标准,费用标准及包含项目与个基地指导师培训收费标准相同。
3、课题申报评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若课题成果出版,须经作者同意。
4、指导站(家长学校)开办的公益性活动,经费自筹或由购买服务的单位支付。
九、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10-86464897,1337050809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央档案馆777号
邮箱:sw_gov@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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