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青少年文化艺术节组织委员会
关于第二届全国青少年文化艺术节”招商函
一、活动愿景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推动全国跨区域的艺术交流活动,我们面向全国各地开展2021年度“第二届全国青少年文化艺术节”活动,以更加丰富和提升全国广大青少年儿童的艺术文化生活。同时愿与各位同仁结成友好、互信、互助的合作伙伴,共同发展青少年艺术教育事业,共同进步。
二、合作对象
全国各省、市、县艺术职业院校;省、市、县各级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社会艺术培训机构;文化传媒公司、艺术文化交流中心等相关单位均可申办。
三、合作目的
开展全国综合性的艺术展演相关活动,不仅可以充分调动青少年发挥艺术特长的积极性,还能满足大家共同追求的美好愿望。加强各地专业沟通交流,优质资源共享互补,特向全国各省市艺术教育界同仁发出诚挚的邀请。
四、组织单位
主办:全国青少年素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
组委会:全国青少年文化艺术节组织委员会
经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备案,成立“全国青少年文化艺术节组织委员会”,委员会秘书处在北京稼轩教育科技研究院,具体负责艺术节招商合作事宜。
五、合作方案(合作内容)
a.各省、市承办组织“全国青少年文化艺术节”相关活动
b.活动节目类型设置:
声乐类:独唱、重唱、表演唱、声乐组合、合唱等。
器乐类:独奏、齐奏、合奏、器乐组合等。
舞蹈类:独舞、双人舞、群舞等
语言类:讲故事、诗歌朗诵、相声、小品等。
戏剧类:京剧及各地方戏曲、课本剧、音乐剧等。
其他类:艺术体操、武术表演、跆拳道、模特表演等。
书法类:软笔、硬笔
美术类:国画、油画、水彩、素描、漫画等。
C.分组
儿童组 (4-9 岁);少年组(10-15 岁);青年组(16-19 岁以上)
(注:详细合作方案另附)
六、合作优势
1.此次艺术节设一、二、三等奖;颁发全体参加活动青少年学生个人证书。
2.艺术节展演同时增加全国青少年艺术素质评价环节,参赛选手可获取《全国青少年艺术考试等级证书》,证书核查:http://www.t-gov.cn
3.为优秀组织单位、指导教师颁发“全国青少年文化艺术节优秀组织单位”证书/牌匾和“全国青少年文化艺术节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奖杯。
4.全国青少年素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部分优秀活动组织单位为全国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颁发基地证书及牌匾。
七、活动授权、活动资料:
官方网站:中国体育与艺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t-gov.cn
微信公众号:青少年教育科技平台
联系电话:北京010-64441691;山东0531-82070008
邮箱:mohrss9@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方东路19号 DRC外交大楼D1座17层
山东分院: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63号恒大帝景写字楼909办公室
热烈欢迎洽谈合作!
全国青少年文化艺术节组织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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