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的出台,全国各地各类学校都加强了学校体育工作。日前,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为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和《“健康山东2030”规划纲要》要求,山东决定自2020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省中小学和高等学校进一步强化落实早操制度。
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全省大中小学强化落实早操制度,是培养学生运动兴趣、增强学生体质、健全学生人格、锤炼学生意志,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和组织纪律观念的有效途径,有助于振奋学生精神、提高学生学习效率的有效方法。
据悉,山东省各类学校的早操将充分保证时间,学校会根据作息时间统一组织安排出操,出操时间原则上为15-20分钟。寄宿制学校要全面落实每天早操制度,鼓励非寄宿制学校开展早操活动。学校还会根据学生年龄、生理、季节等实际合理安排早操活动内容。以跑步为主,也可以做健身操、跳绳等具有一定运动量且适合集体活动的项目。早操会安排在校内运动场、体育馆或教学楼、宿舍楼间空地等场地进行。禁止组织学生到校外出操。学校会制定早操实施方案,由体育部(组)负责活动场地安排、活动内容设计、运动负荷控制等工作;学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体育教师、班主任、辅导员、值班教师等负责具体落实,确保早操质量和锻炼效果。学校会应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教师带操按课时计入工作量。
在早操项目设置方面,相关负责人也介绍,鼓励学校和教师自编自创易学、易做、运动量适中、受学生欢迎的早操项目,不断提高早操活动质量。该负责人同时强调,当地会坚持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制度,加强学生课外锻炼,不会以早操取代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到2022年学生每天校内阳光下体育活动时间达到1.5小时。(转自11月3日《中国体育报》07版)